在江门办理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,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,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。以下是具体的条件要求和办理程序:
一、江门食品证办理条件要求:
1. 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销售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
2. 具备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3.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。
4.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。
二、江门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办理流程:
1. 申请:申请人可以选择网上申请或者政务服务窗口申请。如果选择政务服务窗口申请,窗口工作人员会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《申请材料接收回执》。
2. 受理:对于政务服务窗口申请的,窗口工作人员会核验申请材料。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,申请人可以当场更正(更正处需签名或盖章,并注明更正日期),然后工作人员会当场作出受理决定。对于网上申请的,实施机关会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。
3. 材料初审:实施机关承办科室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。
4. 审核、审批:如果申请项目不需要现场核查,实施机关会完成审核审批工作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。如果需要现场核查,实施机关会在完成现场核查后进行审核审批工作,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。
5. 领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:申请人可以按约定方式领取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。
6. 公示:实施机关会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政务信息平台公示许可信息。